威创股份(SZ002308,股价1.97元,市值17.85亿元)13.27亿元巨额资金被离奇划走一事,又有新进展。5月30日晚,威创股份(002308)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二大股东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学城集团)日前已以股东身份代位起诉刘钧、陆克平、陆宇、江苏阳光(600220)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深圳博海产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海)、天津嘉盈奇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嘉盈),以及江西省西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岭能源)在内的10名被告,要求他们共同赔偿威创股份13.27亿元及相应利息损失。

科学城集团向法院指出,陆克平、陆宇及刘钧通过阳光集团与西岭能源进行股权交易,使得刘钧得以控制威创股份的银行账户,又因阳光集团与西岭能源之间的交易安排,致使刘钧通过深圳博海及天津嘉盈的银行账户转移了威创股份的13.27亿元资金。

威创股份13亿元失踪案发酵 二股东起诉10名被告追偿  第1张

公司二股东起诉追偿

威创股份13亿元失踪案发酵 二股东起诉10名被告追偿  第2张

公告显示,科学城集团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为由,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起诉了刘钧、陆克平、陆宇、阳光集团、深圳博海、天津嘉盈、西岭能源、卢永胜、温晶晶、刘琛10名被告。该案件已经获得广州中院立案审理。

科学城集团请求法院判令上述10名被告共同赔偿威创股份13.27亿元,并赔偿自2023年10月7日起至赔偿款付清之日止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暂计算至2024年5月17日的利息损失为2769.7万元)。

科学城集团认为,陆克平、陆宇、刘钧在内的7名被告导致威创股份无故损失了13.27亿元,应该共同承担赔偿。此外,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卢永胜作为威创股份的总经理、董事,温晶晶作为威创股份的财务负责人,刘琛作为威创股份的合规事务总监,皆未恪尽职守,未按公司制度审批资金支出,导致威创股份大额资金流失,并产生利息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该三名被告对此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告还称,科学城集团在此次起诉之前,曾经请求威创股份监事会就上述侵权事宜提起诉讼,但监事会尚未起诉。科学城集团为了公司的利益,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前年报未按时披露

去年12月中下旬,威创股份“自曝”公司账上13.27亿元已被公司拟收购方西岭能源的实控人刘钧划走,并一直未归还。由于这笔巨额资金一直下落不明,威创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能过半数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这直接导致威创股份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

5月8日晚,威创股份因涉嫌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威创股份此前曾透露,去年9月至10月期间,公司曾向深圳博海净转出13.27亿元,管理层对该款项性质无法判断。同时,威创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披露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表述无法合理保证,暗示威创股份实际有实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