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李愿 北京报道

  在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召开后,近日各地在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这其中释放了不少信息。

  5月21日,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立峰出席会议表示,要按照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的工作主线,讲求策略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扎实做好金融领域重点工作。当前,要统筹做好房地产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等相互交织风险的严防严控,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要全面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协同强化中小金融机构监管。要切实加强地方党委金融办自身建设,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把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积极打造模范机关,大力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狠抓工作落实,高效履行职责。

  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开始成立

  6月5日,江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网站发布信息显示:5月31日,省委金融办常务副主任、省委金融工委常务副书记、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巩海滨主持召开省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会议学习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精神以及中央金融委员会、中央金融办、中央金融工委相关工作部署,研究讨论了有关文件和工作方案。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就进一步完善机制运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巩海滨同志作总结讲话。

  会议信息还显示,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行长郭新明、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局长熊涛、江苏证监局局长凌峰和省委金融办副主任聂振平、省财政厅副厅长张国栋、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郝琳等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上述信息说明,江苏省已成立了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不仅有金融部门,还有财政、发改部门,会议还讨论了工作方案。

  “成立江苏省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省委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央地金融工作协同的重要举措,对于更好发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各自优势、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共同推动全省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上述会议称。

  会议还表示,要强化(江苏)省委金融办、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苏机构、省有关部门以及地方党委政府之间的监管协作、信息共享、政策协同,推动省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高效运转,形成央地协调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的金融工作格局,为加快建设金融强省,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2023年3月发布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不再保留,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并设立了设立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同时,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统筹优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监管职责,不再加挂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牌子。

  从全国来看,目前所有省市区都成立了地方金融管理局,并加挂了(省、市、区)委金融委会办公室、委金融工作委员会的牌子。而江苏则率先披露成立了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预计后续其他省份也将成立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比如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表示,要建立健全本市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此前,江苏也是率先挂牌成立江苏省委金融委会办公室、江苏委金融工作委员会、江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历史信息显示,自2020年起,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办公室设立在央行各省级分支机构,由其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原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省级派出机构、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例如,2020年3月9日,央行原南京分行发布信息显示,3月5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组织召开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江苏省)第一次会议,会议讨论《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江苏省)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时任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郭新明主持了会议,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银保监局、江苏证监局主要负责同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同志及各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多地传达学习会议精神释放哪些信号?

多地传达学习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江苏率先成立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  第1张

  除江苏外,近期至少还有北京、广东、河北、陕西、内蒙古、江西、河南等地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精神,研究相关金融工作。

多地传达学习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江苏率先成立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  第2张

  6月5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网站发布信息显示,6月4日下午,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主线,切实抓好金融领域重点工作。要高度关注、稳妥处置重点领域风险,建立健全本市金融工作协调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首都金融安全稳定。要全面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落实好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等。

  公开信息显示,地方金融组织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省人民政府监督管理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组织。

  在同一天,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也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强调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认真落实“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重要方针,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全力做好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等。

  5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金融委员会会议召开,会议调度了内蒙古自治区打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翻身仗”进展情况,强调要聚焦五大任务、“六个工程”强化金融服务,紧盯全区各类企业融资需求,跟踪开展供需对接,做好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金融5篇文章,加快推动金融业扩量提质、晋位升级。要坚定不移打好地方法人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攻坚战、高风险机构歼灭战、边缘高风险机构阻击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5月23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信息显示,5月20日至22日,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举办河南省地方金融系统领导干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精神。中央金融工委副书记秦斌出席培训班并作专题辅导。培训班强调,要统筹做好房地产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等相互交织风险的严防严控,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要全面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按照每类组织的商业模式和风险特征,划定负面清单,严控杠杆,严控涉众,减量提质。协同强化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等。

  江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信息显示,5月23日,江西省委金融办召开室务会,会议要求切实抓好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对标对表会议要求和各项部署,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的工作主线,稳步推进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加强央地协同配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强化督促落实,确保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