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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湖北证监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对武汉卡沃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沃旅游”)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责令该公司就其在股权转让业绩承诺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改正,并将此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据湖北证监局公告显示,卡沃旅游于2019年8月向武汉三特索道(维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特索道”)出售了武汉龙巢东湖海洋公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海洋公园”)60%的股权,并签署了《业绩承诺协议》,承诺东湖海洋公园在2022年和2023年的扣非净利润将分别达到3440万元和4280万元。若未能实现上述业绩,卡沃旅游需按照协议约定向三特索道进行业绩补偿。
然而,根据年审机构对三特索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东湖海洋公园在2022年和2023年的实际扣非净利润均未达到协议中承诺的水平。尽管如此,截至2024年6月4日,三特索道仍未收到卡沃旅游应支付的2022年和2023年的业绩补偿款,卡沃旅游因此未能履行其业绩补偿承诺。
湖北证监局指出,卡沃旅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的相关规定,遂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及该指引第十七条,决定对卡沃旅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湖北证监局要求卡沃旅游高度重视此次监管决定,深刻反思并汲取教训,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该局也保留了进一步监管和处罚的权力。
此次事件再次凸显了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严格监督,以及对违反承诺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湖北证监局的果断行动,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据公开信息显示,武汉卡沃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2月02日,注册地位于武昌区小洪山特1号银海华庭2、3栋四层1室,法定代表人为余友兰。经营范围包括旅游服务;对文体、游戏行业的项目投资、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武汉卡沃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对外投资4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