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共六章33条,以国际准则为基础,制定体现国际准则有益经验、符合中国国情且能彰显中国特色的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

《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坚持“积极借鉴、以我为主、兼收并蓄、彰显特色”的总体思路。一方面,《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在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披露目标、重要性标准、体例结构以及部分技术要求等方面基于我国实际作出规定。

另一方面,《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积极借鉴国际准则的有益经验。《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与S1(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在信息质量特征、披露要素和相关披露要求上总体保持衔接。

《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我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相关披露准则相继出台。到2030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基本建成。鉴于准则体系建设周期较长,可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先行制定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披露指引、监管制度等,未来逐步调整完善。

财政部发布!勾勒可持续披露工作路线图  第1张

明确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组成

根据《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组成。

其中,《基本准则》对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提出一般要求。具体准则对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可持续主题的信息披露提出具体要求。应用指南对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进行解释和细化,对有关行业应用本准则和具体准则提供指引,以及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操作性规定。

《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的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重要的可持续风险、机遇和影响的信息,以便其作出经济决策、资源配置或者其他决策。可持续信息披露有助于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和谐社会关系。

在信息质量要求方面,《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企业披露的可持续信息应当满足的6个信息质量要求,即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可验证性、可理解性和及时性。

在可持续信息披露内容方面,《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对于重要的可持续风险和机遇的信息,引入国际较为通用的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四要素”框架,有利于与国际准则衔接。对于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未套用“四要素”框架,而是要求结合基本准则的总体要求,按照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的规定进行披露,以减少企业披露负担。

不会“一刀切”强制实施要求

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繁荣进步的必然选择。随着全球对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问题的关注,加强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逐渐成为大势所趋。

财政部指出,目前我国企业关于可持续信息的披露多数为自愿行为,且所依据的标准很不统一,不利于鉴证、评级和监管等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发挥可持续信息在投资决策和经济发展中的支持作用。有关各方强烈呼吁加快制定我国统一可比的可持续披露准则。

财政部指出,《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以国际准则为基础,制定体现国际准则有益经验、符合中国国情且能彰显中国特色的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

财政部同时明确,综合考虑中国企业的发展阶段和披露能力,《基本准则》的施行不会采取“一刀切”的强制实施要求,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

在《基本准则》发布后的初期阶段,先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自愿执行,待各方面条件相对成熟以后,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实施范围、缓释措施、相关条款的适用性、具体衔接规定等作出针对性安排。

勾勒可持续披露工作路线图

《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立足中国国情,从可持续信息使用者的角度确定了可持续信息披露目标,即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不仅要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等主要使用者的信息需求,还要满足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信息需求。

在这一目标下,基于重要性原则,既考虑了可持续风险和机遇是否对企业造成重要的当期或预期财务影响,又兼顾了企业活动是否对经济、社会和环境产生重要的影响。

财政部指出,制定发布包括基本准则在内的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是促进企业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更好地参与全球经贸投资活动、提高国际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与国际规则深度对接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建设、推动可持续披露领域制度型开放改革的必然要求。

普华永道中国专业技术部合伙人、ISSB过渡实施小组(TIG)专家成员金以文表示,随着《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出台,中国明确勾勒了可持续披露工作路线图,企业推进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工作的战略部署、路线蓝图、行动方案等工作更加“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

“不难预见的是,伴随着中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相关披露准则出台的步伐,相应的配套特定行业或领域披露指引也会逐步推出,相继构成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并为不同行业内的适用企业提供有效指导。”金以文说。

校对:杨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