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聚力文化(维权)(002247)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目前已经进入最后半个月倒计时,虽然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但估计大部分投资者将错过这次索赔,目前符合条件还尚未起诉的投资者,在最后半个月内还可起诉,“过期作废”。(许峰律师专栏)
许峰律师代理的聚力文化投资者索赔已经多个批次提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直都在等待杭州中院的安排。
此前2021年8月2日晚,聚力文化公告收到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聚力文化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6年5月,聚力文化完成对美生元100%股权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6年至2018年期间,美生元在未真实开展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北京飞翔蓝天文化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北京玄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乐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
2016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21,148.5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2,357.88万元,虚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6,123.93万元,分别占聚力文化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的12.82%、31.34%、3.23%。2017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49,763.1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6,244.12万元,虚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41,935.30万元,分别占聚力文化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的16.25%、42.97%、6.99%。2018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8,774.5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2,176.77万元,虚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38,369.48万元,分别占聚力文化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的5.38%、4.2%、12.27%。上述财务数据纳入聚力文化合并报表后,导致聚力文化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28日到2019年4月26日之间买入聚力文化股票,并且在2019年4月26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还可发起索赔,但时间已不多。(聚力文化维权入口)
除了聚力文化进入诉讼时效倒计时,目前劲嘉股份(维权)(002191)案还在持续推进,许峰律师代理的劲嘉股份投资者索赔案也已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尚未起诉的其他投资者目前还可继续提起索赔,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2年4月15日,劲嘉股份公告,董事会于2022年4月14日下午收到公司总经理侯旭东通知,其于2022年4月1日签收上犹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乔鲁予进行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的通知书。公司总经理侯旭东考虑因乔鲁予先生不参与公司具体经营管理,其个人判断乔鲁予先生被立案调查事项与公司无关且不影响董事长正常履职,故未向公司董事会报告。2022年4月14日,由于董事长乔鲁予未能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总经理侯旭东认为董事长乔鲁予已无法正常履职,因此向董事会报告上述事项。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2年4月6日到4月15日之间买入劲嘉股份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劲嘉股份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劲嘉股份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