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 7 月 15 日晚公告,哈尔滨中院决定对其启动预重整】回溯 6 月 25 日,公司收到债权人东辉公司的《告知函》,因其未清偿到期债务等,东辉公司已向哈尔滨中院提交重整申请材料。东方集团进入预重整程序,利于提前开展基础工作,提高后续重整效率。预重整期间,公司需履行系列义务,包括保管资料等。因房地产业务资产处置未达预期,对其产生较大影响。7 月 15 日收盘价 0.95 元/股,已连续 16 个收盘价低于 1 元。7 月 10 日晚,公司发布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上半年净利润 8000 万元到 1.1 亿元,扣非净利润 4000 万元到 6000 万元,均扭亏为盈。公司称,如预重整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等,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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