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8 月 28 日 08:40,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新余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新余市红地城市广场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据了解,新余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0 年 9 月 3 日,位于江西省新余市仙来东大道 627 号,从事房地产业,注册资本 2270.88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林剑剑,任职企业 2 家。新余市红地城市广场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4 月 16 日,位于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仙来东大道 83 号,从事房地产业,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锋,任职企业 5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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