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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锦股份(维权)”或“公司”)股民索赔案件迎来新进展。据公开消息显示,已有关于投资者诉卓锦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调解案例。相信后续同类案件的处理将会加快进度。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10月30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10月3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卓锦股份于2023年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3000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6号)。2023年5月19日,公司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6号)。该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卓锦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1 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 27,965,247.68 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 27,056,697.68 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10月30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10月3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在业绩方面,根据公司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卓锦股份2023年的营业收入达到34,683.21万元,同比2022年的24,582.69万元增长了41.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21亿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328.19万元,同比下降19.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76.6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574.13万元;基本每股亏损0.04元。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19亿元,同比有所好转;资产负债率为57.29%,同比上升5.75个百分点。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卓锦股份索赔案件已有调解案例,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卓锦股份: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10月30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10月3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卓锦股份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

已有调解案例!卓锦股份(688701)迎来新进展,投资者可继续索赔  第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