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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桂东电力(600310)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还在推进中,目前还在诉讼时效内,因虚假陈述受损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请投资者注意。(许峰律师专栏)
2023年1月5日,桂东电力公告,收到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桂东电力违法事实如下:
一、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桂东电力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542,363,462.84元、虚增营业成本3,552,059,114.29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13.39%、14.07%。
二、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错报
桂东电力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对子公司永盛石化、恒润筑邦、广东桂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贸易业务多记营业收入3,286,194,800.58元,多记营业成本3,286,194,800.5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8.95%、30.16%,构成虚假记载。2020年年度报告已对上述数据进行了调整。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信息,在2020年4月15日到2022年1月6日之间买入桂东电力股票及债券,并且在2022年1月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及债券的投资者,还可发起索赔。(广西能源维权入口)
除了桂东电力索赔案,2024年5月16日晚,华微电子(600360)公告,于2024年5月16日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买入华微电子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已可准备发起索赔,索赔条件会根据证监会调查进展调整,建议投资者保持关注。(ST华微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