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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5日,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团队已就投资者诉北京昊华能源(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提交立案。2024年4月16日,昊华能源发布《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3月31日,投资者诉昊华能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累计已调解结案537件,公司合计赔偿金额为4,416.53万元。本案的诉讼时效截止至2024年11月11日,一旦错过,股民将丧失胜诉权。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15年2月11日-2019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19年12月28日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昊华能源于2020年5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字2004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11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2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2号),北京证监局认定昊华能源将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量按照9.6亿吨煤炭资源量进行了账务处理,导致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报虚假记载,虚增资产约28.25亿元,虚增金额分别占当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4.26%、13.96%、13.77%和13.58%。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5年2月11日-2019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19年12月28日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投资者,均可发起索赔登记。

  根据公开信息,昊华能源索赔案件,北京金融法院已有一审判决。对于此类案件,北京金融法院采取“示范性案件+平行案件”方式处理,即示范性案件先行判决,后续同类案件参照适用示范性判决中认定的相同事实进行审理判决。一旦示范性判决下发,后续平行案件将会加快处理。截至今年3月31日,已有超500名投资者获得昊华能源的赔偿累计超过4400万元。且根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来看,昊华能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昊华能源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84.37亿,净利润17.11亿,归母净利润约10.4亿,总体来说,昊华能源清偿能力较高。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昊华能源股民索赔案诉讼时效于2024年11月11日届满,案件已有一审判决,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信本股民索赔”,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昊华能源:于2015年2月11日-2019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19年12月28日后是否卖出。(昊华能源维权入口)

  (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

再次递交立案!昊华能源(601101)诉讼时效不足半年!  第1张